◆采用自動落錘裝置,保持錘擊力恒定;
◆探測桿與觸探桿垂直,偏差不得超過2%;
◆防錘擊偏心、探桿、探觸探桿傾斜和側向搖晃;
◆錘擊貫入連續和均勻地進行,錘擊速度每分鐘宜為15~30擊;
◆每貫入1m,宜將探桿轉動一圈半;當貫入深度超過10m,每貫入20cm宜轉動探桿一次;
◆對輕型動力觸探,當N10>100或貫入15cm錘擊數超過50時,可停止試驗;對重型動力觸探,當連續三次N63.5>50時,可停止試驗或改用超重型觸探。
二、圓錐動力觸探試驗應注意事項
◆在鉆孔中進行動力觸探試驗,凡在鉆孔中進行動力觸探試驗時,均應注意以下事項:鉆機安裝是否平穩,探頭(鉆具)是否能垂直觸探(鉆);
◆試驗前認真檢查落錘、探頭、探桿的規格以及破損情況,不合適的要更換;
◆保證在整個觸點(貫入)的觸點能量大,損耗小,經常檢查觸桿的彎曲變形、各絲扣松動及牢固度。
◆準確丈量桿長和實際孔深,防止在鉆松的、上涌的或已觸進過土層中觸進。
◆防止一次性觸摸(滲透)土層過厚,影響動態探測質量。連續觸摸(滲透)3~5m后,可以拔出觸摸桿,抽取觸摸過的巖土,準確測量深度,確認觸摸過的巖土已被清除,然后根據測試的技術要求繼續測試,直到設計要求的深度停止。
三、標準貫入試驗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:
◆試驗孔宜采用回轉鉆進,不宜采用沖擊鉆進,盡可能減少對孔底土的擾動。當孔壁不穩定時,可用套管護壁,也可用泥漿護壁。當有地下水,孔內水位要保持略高于地下水位,保持孔底土處于平衡狀態,不使孔底發生涌砂變松。
◆在試驗前,先鉆至計劃試驗標高以上15cm處,確認清除孔底殘土后方可進行正式試驗。試驗時先把貫入器打入土中15cm,這15cm的錘擊數量另作記錄,不作正式測試數據。打入土中15cm后開始記錄每打入10cm的錘擊數,累計打入30cm的錘擊數為標準貫入試驗錘擊數N。
◆試驗采用自動脫鉤的自由落錘法進行錘擊,并減小導向桿與錘間的摩阻力,避免錘擊時的偏心和側向晃動,保持貫入器、探桿、導向桿連接后的垂直度,錘擊速度以每分鐘15~30擊為宜,不應大于30擊/分鐘。
◆當錘擊數已達50擊,而貫入深度未達30cm時,可記錄50擊的實際貫入深度(△s,cm),按下公式3.3.3換算成相當于30cm的標準貫入試驗錘擊數N,并終止試驗。
四、標準貫入試驗應注意事項
◆在鉆孔中進行標準貫入試驗,凡鉆孔中應注意的事項,標準貫入均應引起重視。例如鉆機的安裝是平穩的,保證鉆桿、鉆具的鉆進(貫入)是垂直的,避免了孔壁塌陷等;
◆測試前要仔細檢查落錘、貫入器、鉆桿的規格及破損情況,如有不當應更換;
◆準確測量桿的長度和實際孔的深度,以防止在鉆孔松動和涌動的土層中進行測試,并且必須防止在套管中進行測試。